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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邀请日本加入亚投行真相 给中国"擦屁股"

核心提示: 日本New Horizon Capital会长兼社长安东泰治:针对参加中国倡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AIIB)的利弊,最近几个月在日本被

日本New Horizon Capital会长兼社长安东泰治:针对参加中国倡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AIIB)的利弊,最近几个月在日本被热议。我认为日本政府但放弃参加的方针是正确的。安倍政权表示将与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开行、ADB)合作,在今后5年里向亚洲地区投入约1100亿美元,以进行“质量更高的基础设施投资”,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出现能与亚投行展开合作的地方,应该进行合作。我持上述看法的理由如下。

  中国表示,成立亚投行的理由之一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亚开行,新兴市场国家未能获得与经济实力扩大相适应的发言权。但是,在亚开行的融资中,实际上有4分之1以上投向了中国,仅中国和印度就占到一半。两国在自己就是最大借款国的亚开行加强发言权,将构成利益冲突。

  日本New Horizon Capital会长兼社长安东泰治实际上,这些国际机构提供融资并不依赖出资资金。融资的大部分由获得较高评级的该国际机构自身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例如,亚开行拥有最高的AAA评级,能够以低利率筹集资金,正因为如此,可以向融资对象提供低利率资金。

  如果问亚开行为什么能获得较高评级,原因在于其运营具有透明性,同时有多年的业绩记录,因此全球投资者广泛认为亚开行是能实现完善银行经营的机构。

  中国将区域外国家在亚投行的出资比例限制在25%以内,目前中国出资比例超过30%,而印度为8%左右。包括中印2国在内,总额的75%将是亚洲各国的出资,如果这一出资比率被反映到运营上,结果就是亚洲各国,尤其是中国和印度为了自身的基础设施建设而自主筹集资金。亚投行将成为具有根本性利益冲突结构的机构。

  不得不说的是,只要存在这种利益冲突结构,亚投行就难以获得较高评级。中国之所以希望邀请日本加入亚投行,坦率地说正是为了缓解这种利益冲突结构,尽可能地获得高评级,以筹集低利率资金。

  此外,国际机构不断进行增资是普遍现象,在此前的国际机构,每次进行增资,都由众多发达国家根据经济实力等因素来分摊负担。如果日本选择参加亚投行,在参加之初,日本的出资比例被认为将在12%左右,随着日本的加入,中国的出资比例或许将下降一些,但仍将占压倒性优势。

  但是,中国今后是否能永远承受这一负担呢?如果由于某些因素,中国无法继续承担,与按照“区域外国家占25%”的框架参加的欧洲各国不同,身为“区域内国家”的日本将不得不为中国“擦屁股”,日本能够如此相信中国的未来吗?反过来说,欧洲各国作为“区域外国家”,只需略微出资即可,如果将来出现某些意外,承担的责任也不会太沉重,因此在宣布参加时无须多虑,而“区域内国家”日本则应该慎之又慎地讨论参加亚投行的利弊。

  此前,IMF和亚开行一直严格审查和管理基础设施需求国的借款上限额,如果亚投行意识不到这一点,不计后果地进行融资,日美主导的亚开行提供的现有融资的偿还能力也将受到影响。日本参加像这样存在各种问题的亚投行是极其危险的。

  日本经济界的部分人士似乎认为“不能错失上车的机会”。的确,根据亚开行的推算,在亚洲区域内2010年至2020年,存在高达约8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日本企业将这些基础设施需求视为商机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通过参加亚投行,日本企业能在多大程度上获得实际利益,非常值得怀疑。

  就算确实存在这么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其中有多大规模会接受国际机构的融资呢?基础设施建设的特点是有相应需要的国家通过编制预算加以实施,并通过税金和通行费等收回资金。如果是基础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只要民间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就已经足够。

  如果是审查严格的国际机构,将明确要求与相关国家分摊风险,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将拒绝提供融资。因此,相对于亚洲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现在能够计算的亚开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融资被认为仅为2000亿美元左右。在这种情况下,新成立的亚投行能在此基础上提供多少资金?即使像外界所说的那样放宽审查标准,也不能期望太高。

  此外,即使在亚开行机制内,日本企业的中标率也仅为1%左右,从这一点来看,参加亚投行之后,日本企业要获得显而易见的实际利益或许也是困难的。最好抛弃那种认为“如果不参加亚投行,就将错失8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幻想。日本有大量企业拥有中国企业等所没有的“独一无二”的技术,因此应该凭借自己的力量争取亚开行和亚投行不会参与的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来源:日经中文网

  

 

  日本New Horizon Capital会长兼社长安东泰治

  安东泰志简历:

  1981年进入三菱银行(现为三菱东京UFJ银行),自1988年在东京三菱银行伦敦分行担任非日资企业融资负责人。上世纪90年代针对英国及欧洲大陆的大量自主破产和企业重组项目,担任代表各参加银行的协调员,作为日资银行的唯一成员,获邀进入英国中央银行的“London Approach working group”。回到日本后,先后任职于策划部和投资银行策划部等,2002年创建phoenix capital(现为New Horizon Capital),担任代表董事CEO。创业以来,主要成立了由日本国内机构投资者出资的8家企业再生基金(总额约为2500亿日元),参与了约90家企业的重组。毕业于东京大学经济学系,修完芝加哥大学经营研究生院(MBA)课程。担任事业再生实务者协会理事。著作有《实现V形复苏的秃鹫基金的业务重组》(幻冬舍媒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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