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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特大贩卖珍稀野生动物案一审宣判 32人被判刑

核心提示:   去年,永嘉县警方侦破一起贩卖珍稀野生动物的大案,收购者、批发商、农家乐经营者等共计32人参与该案,形成了了一条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最...

  去年,永嘉县警方侦破一起贩卖珍稀野生动物的大案,收购者、批发商、农家乐经营者等共计32人参与该案,形成了了一条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最终这些野生动物制品被端上餐桌。

  6月6日,永嘉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判处阚某等3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不等。

  穿山甲、熊掌上了温州各地的餐桌

  阚某,39岁,温州市区人。从事野味生意多年,平时主要是以卖海鲜、野猪肚居多。因为自己做野味生意时间比较长,所以认识了广东一带的行内朋友。

  由于经常有客户打听有没有穿山甲这些神秘野味卖,时间一长,阚某自己也萌生了做穿山甲生意的念头。阚某得知,被告人李某等人经常在中越边境活动,暗地里从越南购买了不少珍贵野生动物,包括穿山甲和熊掌。

  2012年年初起,阚某分别从李某、尹某等人处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及其制品,自己以260元每斤的价格购入穿山甲,之后会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上10-30元卖给下家。

  已查明,阚某从李某处收购穿山甲100只以上及黑熊掌4只以上,其中于2015年2月2日至4月8日,合计收购活体穿山甲27只,冰冻穿山甲1只。从被告人黄某处收购冰冻穿山甲3次共计600余斤。从被告人尹某处收购活体穿山甲20只以上。

  这个贩卖珍贵野生动物的行为已经在这个犯罪团伙里形成了一条相对比较完整产业链,里面有专门的人员从境外购置大量的野生动物,然后通过一级批发商和二级批发商层层分销给各大酒店和农家乐,最终这个野生动物制品被端上餐桌进入食客口中。

  阚某和妻子张某等人倒卖的“珍稀动物”,均被他们以高价转卖给温州各地的农家乐和高档会所,以赚取其中差价。去年4月,阚某被抓时,警方在其位于市区的两处仓库现场查获了穿山甲137只、熊掌57只,合计价值人民币47万余元。

  情节最严重的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阚某、张某、李某等11人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被告人尹文某等4人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被告人黄某等17人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最终,法院判处阚某等3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不等。

资讯标签: 永嘉 温州 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