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下网
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财经 > 正文

网购遇“价格欺诈” 他将京东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核心提示: 双十一当天,很多人都在疯狂网购,想趁着各大电商做活动的时候买到最实惠的产品。可就在同一天,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消费维权案件:市民...

“双十一”当天,很多人都在“疯狂”网购,想趁着各大电商做活动的时候买到最实惠的产品。可就在同一天,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消费维权案件:市民彭先生认为自己网购遭遇“价格欺诈”,将“京东商城”告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彭先生在起诉状上说,2014年9月9日,他在家上网,进入了“京东商城”,找到了一家名为“我当家家居专营店”,店铺页面写着“打破历史最底价”“享受裸奔价”等宣传用语。

  彭先生当即找到了一款家用面条机,这款商品的页面上标注着“厂家直销”、“原价298抢购价158”。

  此外,网页上写着面条机是“老品牌畅销全国30年”、“厂家直销,网络销售唯一渠道”等字样,还介绍了面条机的五大产品优势。彭先生觉得,这么好的面条机只要158元,太划算了。

  彭先生立即点击下单,当进入支付页面时,面条机的价格变成了148元。因为是网站的会员,他支付了7400个京豆(折合人民币74元),自己再支付了74元。

  提交订单后没多久,彭先生越想越不对劲,广告页面显示抢购价为“158元”,但是实际支付价格为何是148元?感觉自己上当受骗的彭先生,很快将此事向北京市发改委反映此事。

  经北京市发改委调查,这款面条机的促销活动是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的,面条机上架销售至8月1日期间的最高售价为158元。北京市发改委认为,“京东商城”的销售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14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于是,北京市发改委以“京东商城”存在“价格欺诈”,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

  彭先生认为,电商平台的这种“价格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因协商未果,彭先生将“京东商城”告到了法院,要求对方退还148元,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三,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此外,他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8888.88元。

  法院开庭当日,彭先生出庭,对于为什么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他说,这事发生后,一直困扰着他,导致其每晚都睡不好。被告“京东商城”未出庭应诉。

  鹿城法院将择期对本案作出宣判。

资讯标签: 京东 法庭 价格

关注我们

塘下网官方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塘下网官方微信

塘下网联系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联系塘下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