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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价值近13万元的6只石柱础 偷窃收脏的都被判刑

核心提示: 四次行窃,盗走天后宫、三元宫、金氏祠堂18只石柱础,还造成金氏祠堂建筑损坏。  涉嫌盗窃的施某和蒋某昨天受审。瓯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四次行窃,盗走“天后宫”、“三元宫”、“金氏祠堂”18只石柱础,还造成“金氏祠堂”建筑损坏。

  涉嫌盗窃的施某和蒋某昨天受审。瓯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施某、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瓯海区泽雅镇的“金氏祠堂”,平时大门紧闭。

  2014年10月20日,有村民发现,祠堂里有着400多年历史的6只石柱础不见了,剩下2只还被挪动过。村民们报了警,同时感到很纳闷:一只石柱础就重达100多公斤,上面还支撑着重逾500公斤的祠堂横梁,怎么就被偷了?

  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破案,事情水落石出了。

  原来,去年10月18日凌晨,施某、蒋某来到“金氏祠堂”,盗走祠堂内6只石柱础(后来评估价值为128000元)。他们还在当月3日凌晨,先后盗取了瓯海区郭溪街道“天后宫”里的2只石柱础(后来评估价值为2200元)和鹿城区双屿街道“三元宫”的6只石柱础(后来评估价值为11000元)。当月12日凌晨,他们又到“天后宫”盗走了4只石柱础(后来评估价值7000元)。

  他们交代,作案工具是千斤顶、锯子等。

  “天后宫”第一次失窃的2只石柱础被他们藏匿,第二次失窃的4只石柱础和“三元宫”的6只石柱础都被卖给了夏某。

  而施某等人盗得“金氏祠堂”6只石柱础后,施某同居女友赵某叫来老乡杨某(另案处理)一起驾车将石柱础运到出租房藏匿,次日,夏某以40000元予以收购。后因害怕案发,夏某和施某将这6只石柱础运至文成一废弃民房的地下掩埋。

  昨天,在庭审现场,4名被告人受审,他们分别是涉嫌盗窃的施某和蒋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夏某和赵某。

  偷石柱础的施某和蒋某是温州文成人,他们都有盗窃前科,在狱中认识。出狱后走到一起。

  令人唏嘘的是,帮助施某运送赃物的女友,今年才20多岁,去年7月两人相识同居,被抓时怀有两个月身孕。开庭前,她才产下婴儿没多久。

  赵某说,她不清楚施某让她运送的东西是偷来的,施某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瓯海法院昨天当庭判决施某、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

资讯标签: 柱础 价值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