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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2017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核心提示: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7】60号)和瑞安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7】60号)和瑞安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塘下教育学区招生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指导,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结果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施教区划分

塘下办事处所属赵宅村;2017学年陈宅村、前庄村原籍一年级新生可借读市第二实验小学。

三、招生对象和批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无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其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房产证正在办理及房产证无法办理但能提供交易税务发票或经公证处公证买卖合同(委托公证无效)。

第四批:施教区外拥有瑞安市户籍或其父母(或本人)拥有瑞安市房产证需要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

1.本年度招生,采取前三批同时报名,分批录取,分批公示办法。

2.报名时间:6月24日—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

4.报名条件:在本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和其父母(监护人)的房产证均在2017年6月30日前】。

5.报名带材料: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和入学对象所在页)、《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户籍一致的父母(监护人)或本人房产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房产证明;房产证正在办理的,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收件收据原件为依据;房产证未办理的,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预售登记证明、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原件为依据;民间买卖合同需经公证处买卖公证或交易税务发票,否则不作为入学条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二)录取:

1.审核:报名截止后,由学校组织人员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并报有关部门复核属实,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2.第一批次录取:2017年6月27日。招生结果学校及时予以公示,并在“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网、“塘下教育学区”网和“中国·塘下”政务网公示。

3.第二批次录取:2017年6月28日。招生结果学校及时予以公示,并在“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网、“塘下教育学区”网和“中国·塘下”政务网公示。

4.第三批次录取:2017年6月30日。招生结果学校及时予以公示,并在“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网、“塘下教育学区”网和“中国·塘下”政务网公示。

5.第四批次招生

若有剩余学额启动第四批次招生。本批次分两轮招生。第一轮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启动第二轮招生。

(1)第一轮:

①报名对象:拥有塘下镇范围内有户籍或房产(提供房产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子女(出具证明:由人社局提供调资横表复印件经单位盖章有效),符合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②报名时间:第一轮2017年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③报名要求:带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和入学对象所在页),《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房产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在银行作抵押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房产证则由相关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到所选的学校报名。

④审核录取:报名截止后,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本轮招录时,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摸文的方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摸文录取时间:第一轮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8:30开始在各校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在“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网、“塘下教育学区”网、“中国·塘下”政务网及学校予以公示。

若有剩余学额,再启动第二轮招生程序。

(2)第二轮:

①报名对象:拥有瑞安市范围内户籍的符合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②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

③报名要求和方法同第一轮。

④审核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生注意事项

(一)从2018年开始,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第三批招生按照其父母或本人拥有施教区范围内房产证、房产证正在办理及房产证未办理的顺序招录【录取顺序:1、有房产证的,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确权时间顺序录取;2、房产证正在办理的,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收件收据(原件)开具时间顺序录取;3、房产证未办理的,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预售登记证明、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原件)开具时间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华侨子女对象按瑞安市招生文件精神予以落实。

(三)若入学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或在第四批次同一轮报名中选报学校超过一所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学校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条件(积分、双证、单证)、家长姓名、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确权时间等。

(五)入学对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批准,次年到施教区学校就读,但不能参加第四批摇号入学。

(六)2013年6月30日以后购买因违章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产不受理(2018年开始,违章房产不受理);2015年6月30日以后购买房产,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房产不受理(2020年开始,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房产不受理)。

(七)2017年6月30日起,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并且符合房产取得时间要求的,所有权人凭瑞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唯一房产证明。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八)在塘下办事处所属赵宅村范围内经商租用赵宅村集体经营场所的经营户子女,可到学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以赵宅村集体签订租赁合同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2019年需要达到四年以上含四年,2020年需要达到五年以上含五年)、并提供租赁发票;②在赵宅村范围内居(暂)住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2019年需要达到四年以上含四年,2020年需要达到五年以上含五年)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③具有塘下三年以上(含三年,2019年需要达到四年以上含四年,2020年需要达到五年以上含五年)有效工商执照;④营业场所水电发票(对应年限),到相应施教区学校报名。

(九)赵宅村已出嫁的女儿,其子女可以凭外祖母或外祖父的户籍和房产证(原籍双证),可到相应学校报名。

(十)在新生报名时学校对适龄少年儿童相关证件进行验证,并根据《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瑞教义〔2016〕50号)要求,及时建立电子学籍,准确无误地登记新生主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十一)本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7】60号文件执行。

(十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细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学校咨询电话  65353745  65352911

(二)监督电话

塘下教育学区:65353125  65351223

瑞安市教育局义教科:65651235   

瑞安市纪委派驻教育局:6680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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