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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老娘客交了个男朋友,女儿惨遭性侵十几次!

核心提示: 昨天,永嘉法院通报了该院近三年来性侵类案件的审理情况。从法院公布的案例看,很多女性,尤其是未成年少女,在遭受侵害后,因为受威胁或怕不光彩而选择沉默,导致侵害进一步扩大。

84起性侵类案件中,有60多起系熟人作案,比例高达76%……昨天,永嘉法院通报了该院近三年来性侵类案件的审理情况。从法院公布的案例看,很多女性,尤其是未成年少女,在遭受侵害后,因为受威胁或怕不光彩而选择沉默,导致侵害进一步扩大。
 
  2010年初,永嘉的杜女士离婚后找了一个新男友胡某,两人开始同居,一起生活的还有杜某的父母以及她和前夫的女儿莉莉。杜女士万万没想到,这段新恋情竟会给女儿带来难以想象的伤害。
  2014年,杜女士看到胡某经常动手动脚,摸女儿的胸部和下身,就问女儿怎么回事。莉莉这才向母亲哭诉,自己遭受胡某奸淫达十几次,胡某威胁她不准告诉家人,否则就会“完蛋”,所以她一直没有和家人说起自己遭性侵的事。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至9月期间,胡某趁家中无人之际,强行将年仅13岁的莉莉拉进卧室实施奸淫,法院最后以强奸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7年。
  永嘉法院介绍,近三年来,该院共审结强奸、猥亵类案件84件87人,这84件性侵害案件中,仅20件系陌生人实施,熟人作案比例达76%。
 
  “被告人多为被害人的亲戚、朋友、邻居等。其中,多数未成年被害人与被告人系同学或者亲友关系,这些人作案隐蔽性强,更不易被发现。”永嘉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谷曼青说,部分未成年被害人在遭到侵害后,不能辨识事情的性质和后果,甚至不懂如何向家长表达,不仅会使侵害进一步扩大,也加大了司法机关调查及审理的难度。
  谷曼青呼吁,女性必须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侵害发生后要及时报案,不能因为害怕名誉受损而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文中受害人系化名)
 

资讯标签: 温州 老娘 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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