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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超8万 被批准逮捕

核心提示: 不少人都曾经遇到过经常接到各种莫名其妙的推销电话或推销短信,这就有可能是因为你的个人信息被其他人非法获取。昨天,郑某、张某、刘某等...

不少人都曾经遇到过经常接到各种莫名其妙的推销电话或推销短信,这就有可能是因为你的个人信息被其他人非法获取。昨天,郑某、张某、刘某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瓯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也是瓯海区检察院批捕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记者从瓯海区检察院了解到,郑某、张某、刘某都是90后,郑某和张某是安徽人,刘某是河北人。三人因在网上从事公民个人信息买卖而有了接触。据郑某交代,他为了拉装修业务,经常会上网搜索购买一些房屋装修信息,去年12月开始,他陆续加入了一些QQ群,郑某逐渐发现,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还不止他一个,于是便萌生了把自己买来的个人信息再转手卖出去的想法。

  “我会对买的信息进行筛选,然后重新在那些QQ群里出售,这些信息里主要有车主、业主、法人代表、医生、教师、公务员、学生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郑某称,从2015年12月到今年5月,他非法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达十几万条,获利至少2万元。

  今年5月,郑某再次在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因其中包含大量瓯海区车主登记信息而被瓯海区警方调查并抓获。归案后郑某为了立功,举报了向他购买过公民个人信息的张某和刘某,两人随后归案。

  据悉,张某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至今年5月,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0余万条,非法获利至少1万元。而刘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0余万条,非法获利至少5万元。至于钱款的流转,他们称通常都是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向买家收款。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郑某、张某、刘某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予以出售,其行为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经办检察官介绍,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和买卖;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去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也加大了对侵犯公民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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