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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竟是公公所生 拆迁户因纠葛引出孩子身世

核心提示: 37岁的安徽人孙萍来上海打工,经人介绍在闵行区一户租住房安顿下来。房东是61岁的本地人张万里(化名,以下简称老张),他的儿子张文(化名...

37岁的安徽人孙萍来上海打工,经人介绍在闵行区一户租住房安顿下来。房东是61岁的本地人张万里(化名,以下简称老张),他的儿子张文(化名)因弱智残疾,年至33岁仍未结婚。孙萍认识老张后,老张向她请求,和他儿子结婚,但全家人都会照顾她。孙萍耐不住老张整日哀求,答应了他的要求。

  第二年3月,孙萍的女儿张小英(化名)出生。不幸的是,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体质很弱,自出生后,经常跑医院。为了孩子的医疗费和伙食营养问题,孙萍与老张家时常发生争吵,双方矛盾就此埋下伏笔。而后,村里传出房屋即将动迁的消息,老张家急了,担心孙萍作为儿媳会在拆迁中获得本属于他们的利益,便千方百计想让孙萍净身出户,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拆迁的风声越传越真,老张以儿子张文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儿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孙萍离婚。诉讼中,孙萍无奈说出实情,让众人惊讶。原来,女儿张小英非丈夫张文所生,而系公公老张所生。老张拒不承认,最终诉讼以调解离婚、张小英归孙萍抚养结案。

  离婚后,孙萍母女俩仍居住在老张家,直至村里老宅动迁程序正式启动。老张生怕孙萍母女在拆迁中分得一杯羹,便强行要求她们搬离。在老张家无情逼迫下,孙萍带着女儿来到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后由天华律师事务所袁秋华律师担任张小英的援助律师。

  经过调查后,袁律师告诉孙萍,张小英是未成年人,居住问题要跟随监护人解决,但孙萍在上海没有住房,而张小英的户口自出生起就落户在张家老宅,而且一直生活在此。生父老张不应该赶走孙萍母女,也有抚养张小英的义务。征得孙萍同意后,袁律师着手准备诉讼材料,提起诉讼。

  进入诉讼程序后,老张继续摆出“三拒绝”姿态:拒不承认与张小英的亲子关系,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拒绝做亲子鉴定。就这样,诉讼陷入困境,一拖再拖。经法院释明后,考虑到案件审限将近,为免不利判决结果,孙萍决定先撤回起诉。

  几个月后,为把孙萍逼上绝路,老张再次以儿子张文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张文起诉孙萍,称孙萍自认张小英非张文所生,据此应返还张文抚养费并承担精神抚慰金10 万元。孙萍没想到,老张主动提出要对张小英与张文做亲子鉴定。她对老张说,“做亲子鉴定可以,你也要参加。”老张仍然坚决不同意。最终,经法院审理后,作出确认张小英非张文所亲生的判决。

  拿到这张判决书,意味着张小英是张文与孙萍婚生的可能性被排除,接下来的关键问题,就是要证明老张和孙萍之间存在密切生育可能性。

  袁律师前往村里实地调查,走访村委会和十几名村民。他得知,张小英是老张女儿的事在村里早已不是新鲜事,村民们为张小英的遭遇愤愤不平。最后,袁律师将调查情况做了整理并形成书面材料,村民们一一签名并自愿留下联系电话。而孙萍也翻找出之前与老张的对话录音,从录音内容中,袁律师发现老张与孙萍单独聊天时,对张小英是其亲生的事实并不否认,反而责骂孙萍为何要将此事抖出,让自己脸面丢尽。

  举证完毕,征得孙萍同意后,袁律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老张与张小英的亲子关系,并由老张承担张小英的抚养费。法院三次开庭审理,最终确认了老张和张小英的亲子关系。拿到这份来之不易的判决书,孙萍抱着女儿泣不成声。这一刻的结果对她而言,不仅是胜诉,更意味着女儿张小英的真实身份得到确认,生父老张需要履行抚养义务。

资讯标签: 拆迁户 纠葛 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