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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公共汽车“睡死了” 她遭揉胸20分钟

核心提示: 胡姓男子晚间搭公共汽车,见一名正妹坐着打盹,不顾车上乘客众多,竟色胆包天伸咸猪手袭胸,由于正妹熟睡到不省人事,胡抚摸、揉捏她左胸长

胡姓男子晚间搭公共汽车,见一名正妹坐着打盹,不顾车上乘客众多,竟色胆包天伸咸猪手袭胸,由于正妹熟睡到不省人事,胡抚摸、揉捏她左胸长达20分钟,直到胡用力过猛,正妹才惊醒,胡见事迹败露,随即跳车窗逃逸。正妹愤而提告求偿,台北地院判胡要赔她20万8700元台币(约6400美元)。

  中国时报报导,判决指出,胡男去年9月14日晚间7时20分,搭乘蓝5线公共汽车,站立在通道上,发现一名OL坐在座位上打盹,尽管当时仍属下班时间,车上有不少乘客,胡还是大胆出手对她袭胸。

  由于OL睡得正熟,对胡的咸猪手毫无反应,胡食髓知味,手劲愈来愈大,不但袭胸长达20分钟,还用力揉捏她左胸,直到OL因感到胸部一阵剧痛,突然惊醒,才赫然发现色狼就在身旁,立刻向司机反映。

  据报导,司机得知后,将公共汽车停靠路旁,准备拨打110报警时,胡打开车窗,跳窗向外逃跑。警方事后调阅监视器,比对公共汽车上监视画面,逮捕胡男送办。胡因认罪,法院依乘机猥亵罪判胡6月,可易科罚金18万台币确定。

  事后被害正妹就医,虽然仅有胸部瘀伤,但她已因此事身心受创,夜夜难眠,除丢弃当天所穿的衣服外,也担心再搭同班公共汽车会遭胡或他人袭胸,只好搬家。

  法官认为,胡趁被害女子熟睡,不当侵犯其身体自主权,造成她身心严重受创,且使心理形成恐慌、嫌恶及不安全感,判决胡得赔被害人医药费、交通费、衣物损失和精神慰抚金合计台币20万8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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