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节目迷雾放,
竟说人蛇在大战;
挖空心思捞歪财,
美梦破灭蹲牢房。
被告人丁某,山东男子,今年31岁,曾为淫秽表演提供条件而被行政拘留。
据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8日至10日瓯海瞿溪会市期间,丁某在瞿溪街道信达街路边搭设帐篷,说将演出“人蛇大战”,并向观看者收取费用。这场“人蛇大战”中的蛇,是丁某事先通过网络购买的一条菜花蛇。
如果是人蛇互动表演也就罢了,组织者却是挂羊头卖狗肉,名为“人蛇大战”,实则是淫秽表演。
丁某雇用乔某、杨某、余某(丁某女友,案发时17岁)等三人:乔某在帐篷外收费,进场观看每人收费5元;两名女子杨某和余某在帐篷内表演,表演中,她们故意暴露私密部位。
丁某则站在帐篷外用话筒大声吆喝,吸引人群。丁某交代,表演期间,如果遇上民警检查,他会在帐篷外大喊“把蛇拿一下”之类的暗号,提醒帐篷内表演人员。
丁某等人每天要举办两三场“人蛇大战”表演,人气旺的时候,每场演出吸引20多人,一天收入三四百元。根据约定,丁某分别向乔某、杨某支付月薪1000元、1500元,但他们在组织表演第3天时就被公安机关查处。
庭审中,丁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
当天,瓯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丁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一审判处丁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