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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钱库12·9金店劫案宣判 被告被判15年

核心提示: “明明昨晚关好的门,怎么开了?”2014年12月9日清晨,苍南钱库“金天祥”珠宝店的老板娘阿梅(本文人名均为化名)起床后来到厨房,发现这里大门敞开着。

 

  温州网7月21日讯(记者 陈克力 通讯员 徐鹏飞) “明明昨晚关好的门,怎么开了?”2014年12月9日清晨,苍南钱库“金天祥”珠宝店的老板娘阿梅(本文人名均为化名)起床后来到厨房,发现这里大门敞开着。

  正纳闷的她转过身,却遇到了一个不速之客。

  “不许叫!”一名戴着口罩和帽子的男子,突然拿出水果刀,向她刺了过来……

  最终,阿梅右手拇指、前胸、胸背部被刺伤并流血不止。三楼阿梅的女儿听到动静后,便下楼查看,却被这名男子一同捆绑在楼梯旁。

  随后,该男子取得楼下珠宝店的钥匙,用挂锁砸开两个放置珠宝的柜台,抓了三把黄金首饰后,坐着一辆三轮车逃离了现场。后经鉴定,被抢黄金首饰总价值近30万元。

  2015年7月21日下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被告人:实施抢劫的动机是开店失败及欠下高利贷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提问被告人张畅,为何要起意盗窃时,张畅表示,动机是自己和他人合开的理发店时被骗,并遭到高利贷追债。走投无路之下,决定铤而走险,到附近的一家珠宝店进行盗窃。

  张畅在供诉阶段称,自己一开始的目的,只是为了盗窃。“因为这是家金店,我以为里面肯定有很多现金。”

  但是,张畅并未在二楼搜寻到值钱的财物。张畅说,自己当时就想离开,不料遇上了老板娘阿梅。

  “我当时想,如果从楼下走,肯定会被监控拍到。”张畅的笔录中这样写道,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拿点金银首饰再走。

  所以,捆绑好阿梅母女后,张畅拿着金店的钥匙,打开了珠宝店的卷门。随后,他砸开两个放置黄金首饰的柜台,抓了三把黄金首饰在口袋里,然后逃离了现场。

  金店老板娘:只是很小声的喊了一下,他就拿刀刺了过来

  珠宝店老板娘阿梅说,当时在二楼遇到张畅时,她不由的小声的叫了出来,不料张畅就用水果刀刺了过来。

  阿梅的女儿听到声响下楼后,阿梅恳求张畅不要伤害自己女儿。

  张畅当时对她说,他不会伤害她们母女,只是为了求财。随后,张畅还把她们的手机收走。阿梅的女儿见状哭喊,不要拿她的苹果6代手机,张畅随后把手机还给了她。

  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持械实施暴力及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张某事前预谋、踩点,蒙面入户,事中持械伤害被害人致轻微伤,捆绑被害人,劫取被害人现金及金店内黄金首饰价值298054.65元,事后采取反侦查逃跑路线,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予严惩。

  但另一方面,被告人张某在实施抢劫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有所节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此外,对被告人张某尚未追缴的违法所得53076.65元,因原物已被销售,故应当责令张某退赔。

  综上,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并责令继续退赔违法所得53076.65元,返还被害人。


资讯标签: 苍南 钱库 劫案